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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于2022年3月1日入职某司,11月9日口头通知我,因公司经营不善,第二天不用来上班,打卡到月底,工资算到月底。 11月10日后我就让同事帮我每天钉钉打卡,我未到公司。 请问这种情况有赔偿吗。现在要求我签主动离职申请,我该怎么办。 备注:当时劳动合同签订对工作地点规定:上海、安徽、山东、江苏等地及未来项目开发的地区,乙方对可能会变更的工作地点均可接受。从入职到目前工作地点一直在安徽省蚌埠市,公司如采取调动工作岗位地点要求,是否可以拒绝。

安徽省-蚌埠市 劳动争议 2022-11-16 10:33:39
用户:186*****677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2-11-16 10:36:49

    你好,可以电话联系我详细解答

  • 回复于2022-11-16 10:37:32

    不可以签订主动离职,你应该继续去上班,取到让单位通知你辞退的证据,违法辞退可以有双倍赔偿,如果单位没有辞退你,而是调动工作岗位,你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履行合同约定

    用户追问2022-11-16 10:46:12
    针对这种情况,如果公司把我调到其他城市,我有权拒绝吗
  • 王卫华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2-11-16 13:15:27

    你好,公司不是已经直接让你离职了?怎么还调岗?如果调岗不合理是可以拒绝的。可以来电详细沟通一下。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82人

    回复于2022-11-16 16:38:59

    你好,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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