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微博博主。2020年我通过微博出售了考研期间的电子版笔记,在微博内容宣传所展示的内容皆由本人整理。
但是在实际出售过程中,发给购买者的文件包括自己整理的笔记自己标明“赠送”字样的笔记,赠送笔记内包含了一个考研机构的相关内容。内容展示和宣传的过程中未以该机构名义宣传。购买者进行购买时的出发点不是为了他们的笔记。
此外,该机构的笔记核心内容以教材为主,附带自己对于知识的解释和理解。并未进行出版。
目前此机构向我发来民事起诉状,称本人侵犯了其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和解需进行道歉以及赔偿。请问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该机构的笔记是否享有著作权?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陕西省-西安市
知识产权
2022-11-21 22: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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