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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12月 背景:内蒙古祥隆热力有限公司因为热用户被隔离在呼市未能及时缴费,同时未报停的情况下私自停止供暖。热用户在12月初返回家中后,再次居家隔离8天。隔离期结束后热用户被通知没有缴纳供热费用,热用户分别于2022年12月26日与2023年1月3日前往供暖公司协商缴费,但均被供暖公司以“拒绝以实际取暖时长收费”为由拒绝收缴供暖费。想咨询: 1、未报停暖,但供暖公司以没有缴费为由停止供暖是否合法? 2、2022年12月末和2023年1月初,供暖公司多次上门叫嚣关闭暖气阀是否合法? 3、10月—12月是供暖时期,但热用户因客观原因被迫留在外地,与供暖公司协商减免2个月供热费是否合理?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其他 2023-01-03 18:39:20
用户:153*****365
律师回复(1)
  • 贾承花律师

    月帮助12人

    回复于2023-01-03 18:44:56

    你好,没有缴费停止供暖是合法的,但是应该通知用户。能不能减免需要跟供热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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