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诺15日发工资 签署的劳动合同里也是15日发工资 但是在2022年10月份12月份出现拖欠工资的现象 2022年12月份工资原本是应该15日正常发工资 因疫情原因说拖欠到26日发 结果在26日没有发工资 最后是28日发的 在此期间没有任何通知说明 2023年1月份 现在说没有业绩 不予发工资 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是触犯劳动法了吗?(在疫情期间居家隔离 正常工作(钉钉视频线上工作)却少了一半底薪 甚至直接已放假理由打发员工不予发底薪工资但我们是正常工作 我想顺便咨询下 谢谢!)
山东省-济南市
劳动争议
2023-01-09 01: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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