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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情侣之间偶尔同居(未领证、未办婚礼、没有怀孕),彩礼、金器、订婚宴、婚纱照等一系列婚前需要置办的都弄好了,现在不准备领证办婚礼了,彩礼、金器等费用女方要退还吗?

江苏省-苏州市 婚姻家庭 2023-01-13 10:08:42
用户:181*****125
律师回复(12)
  • 回复于2023-01-13 10:09:52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彩礼、金器需要退还。

  • 何爱芳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3-01-13 10:22:27

    你好,彩礼这些是需要退还的。

  • 刘欢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3-01-13 10:27:23

    如果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需要返还。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63人

    回复于2023-01-13 10:33:39

    如果没有长时间共同生活,应当予以返还

  • 回复于2023-01-13 11:27:30

    这种情况建议你们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张菁律师

    月帮助331人

    回复于2023-01-13 11:30:30

    没有领结婚证,是需要返还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66人

    回复于2023-01-13 11:33:55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3-01-13 13:49:52

    不准备结婚了是要进行退还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65人

    回复于2023-01-13 14:28:55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进一步一对一沟通,我会给你更全面解答

  • 回复于2023-01-13 14:59:30

    需要部分返还,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电联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522人

    回复于2023-01-13 15:01:11

    要退的,不领证的话。。。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1188人

    回复于2023-01-13 23:38:44

    当然需要了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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