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22年8月份领取的结婚证,
1⃣️18年使用自己的存款,在婚前首付了一套房子(我的名字)。另外对方给予了自己10万彩礼(婚后拿来还了房子贷款,转账并未标明彩礼)。婚前对方每月会给予一定的生活费。婚后对方转账40万给我,还掉了剩余房贷
2⃣️ 19年对方使用自己的存款(对方名字),在婚前首付一套房子,婚后对方还掉了一半的贷款(100万),剩余100万贷款未还。
请问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割,并未有小孩,我的工资1万5,对方工资6万5。并且对方是香港户口,我是大陆。什么时候办理离婚我才能最大利益化呢?
广东省-深圳市
婚姻家庭
2023-02-01 14: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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