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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前是个人有限公司,现在要增加股东,变成普通有限公司,有几个问题: 1、变更为普通有限公司后产生的债务,是否为有限责任,对股东个人财产不再产生连带责任? 2、变更为普通有限公司后,转让公司,转让后产生的债务是否与原股东无关?

四川省-成都市 公司法律 2023-02-03 01:14:43
用户:186*****263
律师回复(4)
  • 姜丽凤律师

    月帮助115人

    回复于2023-02-03 01:50:38

    变更后产生的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负担,没有法定情形,股东不再承担连带责任。转让后的公司产生债务对于原股东也是如此。

    用户追问2023-02-03 11:49:14
    变更成多人股东的普通有限公司后,变更前签订的合同是否能继续有效,需要重新签吗
    律师回复2023-02-03 11:50:11
    公司变更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
    用户追问2023-02-03 12:50:13
    目前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未实缴,转让后新产生的债务,会不会要求原股东补足注册资金,产生连带责任?
    律师回复2023-02-03 12:52:53
    未实缴出资转让时应在合同中约定实缴义务谁来承担,就明确了转让后的债务责任。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266人

    回复于2023-02-03 07:35:33

    是否足额实缴股份。。。

    律师回复2023-02-03 07:36:08
    建议一对一详细咨询全面沟通
  • 回复于2023-02-03 08:19:16

    连带责任是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具体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电联

  • 回复于2023-02-03 10:20:24

    根据你说的情况,股东只承担出资范围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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