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一下,(1)、广州市xx食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某某和股东(含法人在内2位),(2)、广州市xx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厂{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负责人:某某,注册资本:--。如果法院强执(2)的加工厂没有可供执行,那么我可以追加(2)的加工厂负责人(与加工厂财产混合情况下)为被执行人吗?如果(2)的加工厂负责人名下还是没有可供执行,那么可追加(1)公司作被执行人和(1)公司的法人和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执行其名下财产吗?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3-02-08 15: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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