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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去年11月9日,骑电动车被电动车撞,对方主责,我没受伤但对方受伤住院,要求赔偿住院费、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以及配偶误工费的百分之30,合理吗?

山东省-潍坊市 交通事故 2023-02-09 16:27:46
用户:137*****088
律师回复(9)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254人

    回复于2023-02-09 16:28:32

    陪护费赔偿以后就不用再赔偿配偶误工费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549人

    回复于2023-02-09 16:32:56

    你好,一般情况是需要承担30%的赔偿

  • 回复于2023-02-09 16:33:10

    你好,我是潍坊徐律师,比例30%是承担次要责任的,但是具体数额需要结合票据以及伤残鉴定报告

  • 王鹏律师

    月帮助197人

    回复于2023-02-09 16:40:53

    合理。。。。。。。。。。。

  • 苏婷律师

    月帮助86人

    回复于2023-02-09 16:52:30

    主次责任在事故认定书中明确,平分责任是50%,次要责任在0-50%及合理

  • 回复于2023-02-09 17:05:03

    根据责任认定书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即可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4人

    回复于2023-02-09 18:03:17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刘柏伶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3-02-09 18:43:27

    对方主责,让他去起诉你,法院判就可以

  • 回复于2023-02-09 20:58:49

    你好,次责是需要承担30%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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