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于2月24日让我转岗,我不愿意。26-27日公司人力与我谈赔偿,只愿意给N+1的基本工资,我不同意,我要求2n赔偿。公司人力于27日晚给我发了一个最后工作日通知,并在28日晚将我在公司的邮箱,账号删除。
(邮件内容:疫情三年,全国经济环境下行,公司业务持续缩减,员工待岗率不断攀升,公司经营压力巨大,致使公司与您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公司也多次与您单独沟通协商调整劳动合同以应对客观情况发生的重大变化,遗憾的是我们未能达成一致。
很遗憾的通知您,您的最后工作日为2023年2月27日,我们双方都无法预料客观情况发生这样的变化)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3-02-28 2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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