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2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我们是甲方,房东。合同中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标明无。2022年10月乙方留言疫情严重要求多给免租期。甲方拒绝。2022年11月乙方以没有集体供暖为由找到我们,我们也配合找了物业,12345,能源公司。未能解决。商谈房租事宜时,乙方并没有询问过供暖事项,现在乙方说多次询问。2023年2月12日,按合同乙方应缴纳半年租金,乙方没交也没联系。2023年2月12日,按合同乙方应缴纳半年租金,乙方没交也没联系。2023年2月底,我们联系乙方,乙方还是以没有集体供暖为由,要求免交两个月房租。2022年3月初,再次面谈,协商不成。
现在想走诉讼途径。
天津市
合同纠纷
2023-03-05 17: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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