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为内部架构调整,原部门和岗位被撤,公司协商转岗,在薪资、工作地点未变的情况下,工作内容发生了变化,原工作内容做业务支持,主要是做KPI数据分析及行政类的工作,变更后的岗位是人事行政,工作内容更多是涉及招聘、人事调动管理类,此类调动是否属于合理调动?签署的劳动合同有约定;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 省办内勤 岗位工作。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考评结果及工作业绩,可将乙方调整至其他工作岗位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应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达到甲方的工作要求。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并对此无异议。
湖南省-长沙市
劳动争议
2023-03-21 11: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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