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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同居一年半,现男方悔婚,在未和女方商量的情况下,就将女方告到法院,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三金,红包转账等全额退回。女方应当如何维权。

湖南省-株洲市 婚姻家庭 2023-03-28 14:05:30
用户:136*****069
律师回复(12)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15人

    回复于2023-03-28 14:09:18

    有没有领取结婚证??

  • 回复于2023-03-28 14:10:07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女方需要退还彩礼。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246人

    回复于2023-03-28 14:11:10

    积极应诉,彩礼可以考虑退,其他可拒绝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66人

    回复于2023-03-28 14:16:54

    女方积极应诉,尽量少退一部分

  • 邹婷婷律师

    月帮助206人

    回复于2023-03-28 14:30:58

    同居期间的开销以及生活费可以扣除

  • 吕洁洁律师

    月帮助30人

    回复于2023-03-28 14:32:05

    这种情况下,未登记结婚,男方可以主张彩礼返还

  • 回复于2023-03-28 14:54:29

    你好,提供同居生活的证据及答辩状,可联系我代写

  • 张菁律师

    月帮助322人

    回复于2023-03-28 15:28:24

    你积极应诉。对方有权利起诉。彩礼有没有用于你们生活支出?红包转账有没有备注?或者特殊含义的转账?有大额转账吗?用途是什么?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细沟通,了解清楚后给予专业解答。

  • 刘毅律师

    月帮助193人

    回复于2023-03-28 18:25:49

    你好,女方积极应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99人

    回复于2023-03-28 21:30:00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回复于2023-03-29 07:56:27

    积极应诉,举证对方过错。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07人

    回复于2023-03-29 07:56:32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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