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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一名房产中介,3月12日接到一组客户表明要购买本人门店附近的房子,3月12-3月30日陆续带客户看了多次房子并且客户看中一套并出价,委托本人与业主议价。本人几经斡旋使买卖双方价格达成一致,并且书面给客户说明了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及佣金细节,客户表示知晓并约定30日当晚六点左右签署三方买卖合同。到了30日下午四点左右回访客户确认具体客户时间客户失联了。本人于31日当晚得知此房已售。客户找了另一家中介通过物业找到了房东电话获得此房源并以同等价格签署了买卖合同。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蓄意跳单。 目前本人手上有带看水印照片,与客户邀约,磋商议价,约定签约同等等全程的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依法追佣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3-04-01 16:16:04
用户:159*****652
律师回复(5)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464人

    回复于2023-04-01 16:17:43

    构成跳单,可以追佣,可以联系我详聊一下,尽快固定证据进行诉讼为宜。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46人

    回复于2023-04-01 16:20:25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和诉状,到法院提起诉讼。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32人

    回复于2023-04-01 16:24:31

    您好构成,可以起诉对方。

  • 回复于2023-04-01 18:41:09

    买受人是否跟你签订了合同呢?如果没有签订,难度会比较大

  • 回复于2023-04-02 08:58:51

    可以依法追究对方责任,请求支付中介费及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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