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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5日,在富平县状元府邸与蓝光中学十字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事故责任我主责,对方次责,我我方车上有两位人员受伤, 目前情况,我方人伤对方保险已经赔付,对方车损我方已经赔付,我方车损是当时我自行垫付的,对方告知他自己的保险公司,先不予赔付,原因是,对方想让我赔他在这期间的路费及租车费用,他的车据对方讲是开了6.7千公里的新车,让我先赔偿他路费及租车费用,他再通知保险公司对我车损进行赔付,我再申请向我方修车公司退回我之前垫付钱,现在我的角度,我认为我已经垫付了钱,他的保险赔付我方车损,这事就到此为止。 我想咨询,1…法律上对新车的定义是什么? 2.他要求的路费及租车费是否合法

陕西省-渭南市 交通事故 2023-04-03 23:25:12
用户:137*****870
律师回复(3)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3人

    回复于2023-04-03 23:28:57

    你好,车辆维修期间产生的交通费或者租车费需要承担,与是否属于新车无关。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解决。

  • 何爱芳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3-04-04 09:27:52

    如果协商不成,就起诉解决。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1人

    回复于2023-04-04 10:48:49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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