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25日00时20分许,赵拥刚驾驶车牌号为鲁NB8W01小型汽车沿景泰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三里庄路交叉路口处时,与由南向北行驶周桂春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周桂春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赵拥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周桂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河北省-衡水市
交通事故
2023-04-28 17: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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