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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00时20分许,赵拥刚驾驶车牌号为鲁NB8W01小型汽车沿景泰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三里庄路交叉路口处时,与由南向北行驶周桂春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周桂春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赵拥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周桂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河北省-衡水市 交通事故 2023-04-28 17:54:02
用户:152*****408
律师回复(5)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890人

    回复于2023-04-28 18:04:22

    您好,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期治理费,辅助器具费,如果构成伤残,有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要根据您的具体案情分析,希望帮到您,您可以找律师具体咨询,以便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3人

    回复于2023-04-28 18:17:29

    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862人

    回复于2023-04-28 20:33:13

    从你的描述来看 我觉得这个叫赵雍刚的 ,他应当承担次要责任还是比较合理的 ,理由是这样的 ,交警队认定 赵云刚没有停车辽望 ,没有尽到观察义务 ,这没问题 ,但也仅限于这一项违章行为 ,而作为周贵春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 ,按照机动车的标准 他也需要停车了望 ,这样的话是和周贵刚具有相同的责任 ,但是同时 ,作为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情况 ,三轮车就应当有驾驶证 ,有交强险 ,有年检 ,有牌照 ,正常情况下 我相信这个周贵春都没有 ,尤其是年检 ,那三轮车刹车等系统是否完善呀 ,以此来推定 ,赵拥刚只有一项违章行为 ,是周桂春驾驶的电动三轮车 有四五项违章行为 ,那你说谁的责任更大一些 ,我相信肯定是周桂春要更大一些 ,虽然你的提问没有说完 但是从责任划分这一块 我认为是这样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4人

    回复于2023-04-29 15:17:19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204人

    回复于2023-05-04 18:41:32

    具体需结合案件事实情况才能针对性的建议,如需案件委托或者案件指导可一对一或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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