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房东说好租五个月房,一次付清,共付3600元,包含押金600元,未签订合同。 我由于个人原因租房两月后(未满两月)向房东提出退租,房东说退租需提前一月提出(此前从未说明过),借此为由需多租一月下月才能提出退租。本人答应后,房东在退租时说我违约在先又扣除我600元押金,本人对其既在我提出退租时又多算我一个月房租后仍扣除押金的事情存在质疑,请问房东行为是否合理。 提出退租后并未继续住宿,是否可以要求其退还三个月房租以及押金。 房东将扣除押金后的房租退回时说:因为你违约在先,押金600元已扣除,在你收款后表示同意终止合同。收款是否会表示自己接受了对方的扣去押金的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其他 2023-04-29 21:41:00
用户:180*****493
律师回复(1)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250人

    回复于2023-04-29 21:46:51

    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联系

    律师回复2023-04-29 21:47:10
    固定好证据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0*****493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