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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一下离婚诉讼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3-05-03 22:41:09
用户:182*****217
律师回复(7)
  • 回复于2023-05-03 22:42:22

    你好,你可以具体说说你的情况。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264人

    回复于2023-05-03 22:51:05

    建议一对一详细咨询全面沟通

  • 张菁律师

    月帮助311人

    回复于2023-05-03 23:18:10

    具体想要咨询什么问题?可以来电详细沟通。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682人

    回复于2023-05-04 00:20:30

    你好,请问一下你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24人

    回复于2023-05-04 06:00:02

    你好,可以联系我详细沟通。

  • 回复于2023-05-04 09:43:18

    你好,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吗?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4人

    回复于2023-05-04 11:12:38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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