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问题
因被继承人的母亲与被继承人之后离世,双方都未立遗嘱,导致被继承人的遗产分配到已离世母亲的其他子女名下。
被继承人母亲一共6名子女 其中已离世两位子女年份过长,当地派出所已无法查到其档案信息,但公证处办理继承过户需证明被继承人母亲所有子女的关系证明。
村委会表示无法开具证明,需找派出所开,派出所表示查不到两名已离世子女信息,需到村委会开具证明。双方互相推脱,导致无法开具被继承人母亲子女的关系证明,无法进行公证。
请问此情况因如何处理,从而进行遗产过户公证?
四川省-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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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5 16: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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