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5日晚8点在钦州市车友电车维修店铺,与店主协商交易二手汽车。口头约定5月6日过户,于5月6日当天微信支付店主部分车款8000元,口头约定过户完成结清尾款。然后店主叫来了他的朋友办理过户事宜,汽车原是钦州市车牌,本人要入户到南宁市,但是最终车辆没有完成过户,卖家就以结清尾款为由多次拨打我的电话催我付钱。我以未过户完成为由拒绝支付,第二天卖家来强制把车开走,未退还之前的8000元。
诉求是让卖家退钱,因卖家未按约定完成过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经济金融
2023-05-07 21: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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