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同学(兰)大五之际,于2022年4月在同一所三甲医院口腔科实习,实习期间,本人与兰相约在医院拔牙,期间拔错患牙,当事人兰未对进行我追责,并在实习单位进行应急处理,将拔错下来牙再植回原位,并进行根管治疗,但没有收费和录入医疗系统。实习结束后本人与兰关系发生恶劣,兰要求本人对其赔偿,要求将曾经拔错的牙,拔掉,做种植牙,让我为其治疗付费。我想了解,第一:在其拔错牙的在应急处理后在医疗原则能保留下来且保持了近一年的情况下,依然坚持要求拔掉做费用昂贵的种植是否合理合法。第二:若走民事诉讼程序,本次医疗事故的责任方有哪些?并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贵州省-贵阳市
医疗纠纷
2023-05-16 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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