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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试用期三天之后,又工作了一天,一共四天,因为工作量和当时协商的不一致,工作量要比协商时的多出很多,几乎八九个小时一直站着做一些耗体力的工资,不仅身体累心也累,因此提出了离职,但是老板随意克扣工资,根据他说的每个月3000,工作了四天,应该有400的工资的,但据店长的理论,他说付我280,我不认可她的理论,他如果给我转280元之后,我还能再把那120元要回来吗,因为我说了让他先把那280元先转给我,之后还能再索要剩余的。出来打工,没有工作收入,还有房租需要付,在工作中还要求我加班,并且没有加班费用,并且让我做一些不属于我工作范畴的工作,沟通过程中,拿很多理由给我洗脑搪塞我。

山东省-潍坊市 劳动争议 2023-05-22 11:01:40
用户:195*****659
律师回复(4)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49人

    回复于2023-05-22 11:04:27

    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约定的工资金额,然后按照实际工作4天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 回复于2023-05-22 11:20:07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72人

    回复于2023-05-22 20:39:21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570人

    回复于2023-05-22 21:58:12

    你好,这个情况建议你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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