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大哥,弟弟共同继承土地,地上原建有房子,是办不到房產证房子,八十年代時因日久失收变危房而重建,大哥出资1万,弟出资3万,共4万重建,及后父把新房出租收益平分两兄弟,九十年代父亲过逝,土地为两兄弟名共有,但房子仍然没有房產证。2016年房子又须再建,但大哥當時称没有资金,让弟出资重建,亦口头表示租金归弟,弟亦出全资建房了。其后大哥诉讼法院因土地证有其名,要求分享新建房產及租金,一審法院判因大哥没有出资建房,故弟不用分租金予兄。兄随后上诉,二審於2019年9月判决弟须分予百分之二十五租金予兄,弟也於2019年按判决书支付了。事隔3年半,兄再诉讼法院要求分享租金。弟事隔多年能追讨25%的建房费?

广东省-珠海市 侵权维权 2023-05-22 14:50:40
用户:180*****445
律师回复(3)
  • 李璐璐律师

    月帮助31人

    回复于2023-05-22 14:51:04

    你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具体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

  • 回复于2023-05-22 15:27:30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前面一审、二审都已经判决,再起诉涉及到重复诉讼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18人

    回复于2023-05-22 15:38:26

    你已超过时效,没有胜诉的基础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0*****445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