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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后购有一房产,母意外过世,母有两兄妹,未婚,父也有两兄弟,想请问,丈夫在妻子过世后可否把房产过户给自己独生女儿,夫妻双方的兄弟姐妹有继续权吗,还需要他们申明放弃继承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婚姻家庭 2023-06-01 21:15:22
用户:133*****927
律师回复(7)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3人

    回复于2023-06-01 21:18:00

    你好,只有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继承,在有这些人的情况下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

  • 石辉军律师

    月帮助38人

    回复于2023-06-01 21:25:15

    如果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是不能发生法定继承的,子女、父母、配偶属于第一顺位,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若需更详细的咨询,请联系本律师,我在南宁执业。

  • 莫德炎律师

    月帮助218人

    回复于2023-06-01 21:29:55

    你好,可以过户,没有继承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45人

    回复于2023-06-01 23:18:41

    你好,可以声明放弃的,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张菁律师

    月帮助326人

    回复于2023-06-02 00:20:38

    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排第二顺位,只要你不放弃就轮不到他们。

  • 刘毅律师

    月帮助170人

    回复于2023-06-02 08:06:56

    你好,子女可以继承。。。。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69人

    回复于2023-06-02 09:39:22

    你好!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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