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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三月离婚带两岁半女儿,再婚后今年四月底生二胎,前夫现在想要女儿的扶养权怎么办,老大从出生一直由我在我娘家带至两岁半和前任离婚,期间他们家人极少来看望。

陕西省-宝鸡市 婚姻家庭 2023-06-05 08:37:58
用户:187*****326
律师回复(9)
  • 张菁律师

    月帮助309人

    回复于2023-06-05 08:48:58

    你不同意呀,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细沟通。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344人

    回复于2023-06-05 08:50:36

    这种情况对方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拒绝

  • 刘强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3-06-05 08:52:04

    如果对方已经起诉,那么积极应诉就行,具体是要看对方提供的证据的。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769人

    回复于2023-06-05 09:05:30

    你好, 这种不用给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69人

    回复于2023-06-05 09:14:29

    您好,您可以拒绝。没有特殊理由,不会变更孩子抚养权。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54人

    回复于2023-06-05 09:20:32

    你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3-06-05 10:41:42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机会更大。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169人

    回复于2023-06-05 14:36:01

    你好,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相关证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毅律师

    月帮助175人

    回复于2023-06-05 19:17:28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点击头像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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