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餐饮方
对方跑腿公司
合同有一条
乙方必须由甲方专送不得发其它第三方配送平台,他利用这点经常调动价钱。这是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
2、双方协商同意合同终止
3、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15天告知对方
4、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5协议终止后,有关纠纷由违约方负责承担。
我现在已经提前十五通知过他了
合同是终止了吗?在此期间有一天因为节假日他们没接单,然后5月20号这天就没发给他们了。
湖南省-衡阳市
合同纠纷
2023-06-14 04: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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