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22年2月14日入职一家公司.在公司任职期间前三个月公司不给予缴纳任何医保、社保等.并且在任职期间必须要求周一到周四早09:00打卡上班晚19:00;周五到周六早上09:00,晚21:00下班打卡已经严重超出劳动法规定8小时劳动时间,并且该公司没有支付给我本人任何形式的加班费或补助,在任职期间因工作时间太长导致身体归于劳损,并且公司领导多次以乐捐形式进行罚款,20元、50元、100元甚至在每月考核中要给予1000元的乐捐形式罚款,本人与2023年5月31日因身体过于劳累.强制要求的工作时常太长.向公司提出离职.诉求希望公司给予我超出法定工作时长以外的所有加班费用。

江苏省-镇江市 劳动争议 2023-06-15 18:20:34
用户:133*****718
律师回复(1)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11人

    回复于2023-06-16 18:50:37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3*****718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