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我家孩子初中一年级学生A在学校大课间上和自己班同学踢足球
被初二的B(不认识)同时在操场玩给绊倒了。
(A在追球跑,B看到有球来了,想用脚把球踩住,不料没有踩到球,伸出的脚把跑过来追球的A给绊倒了,A飞出去了,B没有摔倒。)
当时班主任就联系了我,B家长先到的学校,先把孩子带到医院,确诊为右手桡骨远端骨折,保守治疗。几次正骨,石膏之类的,共去医院8次。当时B家长说让我先花钱,等学校保险报完再付款。我同意了。现在保险报完后,我找到她支付剩余费用,她觉得剩下的她都承担不合理。我一气之下,把我这边额外花费的费用也都让她付。请问我能得到的合理的赔偿什么费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医疗纠纷
2023-06-20 18: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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