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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结婚4年,有一个小孩,小孩归女方,但是男方要要回当初给的彩礼,可以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婚姻家庭 2023-06-22 22:38:48
用户:180*****256
律师回复(7)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914人

    回复于2023-06-22 22:40:21

    你好,不可以,具体可与我一对一详细沟通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40人

    回复于2023-06-22 22:41:53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回复于2023-06-22 22:44:02

    几乎没有可能,不符合要回彩礼的条件

  • 孙春艳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3-06-22 23:01:21

    结婚四年了,还有孩子,现在想要要回彩礼好像不太可能了。当时你们对于彩礼是怎么约定的?从业多年资深律师,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全面分析研判,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张菁律师

    月帮助306人

    回复于2023-06-23 09:13:00

    不可以,都结婚这么多年了且孕有孩子,不需要返还。

  • 华靖月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3-06-23 09:22:55

    你好,这种情况下,男方要彩礼,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1人

    回复于2023-06-23 12:59:26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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