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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女方去年农历二十八通过相亲认识,于今年初八订婚,支付彩礼以及其他相关费用40多万,于6月初协商分手,现女方家不想退还费用,我们没有领证,没有小孩,同居4个月

江西省-抚州市 婚姻家庭 2023-06-27 15:24:23
用户:131*****077
律师回复(8)
  • 吕粲律师

    月帮助35人

    回复于2023-06-27 15:25:44

    我可以帮你退费。如果你需要可以联系我,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大的合法权益。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28人

    回复于2023-06-27 15:30:04

    未领取结婚证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 肖乾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3-06-27 15:31:07

    你好 可以电话联系 没有领证 彩礼费用对方应该退还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547人

    回复于2023-06-27 15:43:39

    你好,这个情况建议及时起诉,要回相关的财产

  • 梁晶律师

    月帮助156人

    回复于2023-06-27 16:22:52

    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69人

    回复于2023-06-27 17:03:04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45人

    回复于2023-06-27 17:27:49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毅律师

    月帮助170人

    回复于2023-06-27 18:26:12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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