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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8年购买车位,签署车位认购协议,里面并未写明车位交付日期,写了在交付之后需向物业缴纳车位管理费。2019年11月交房,只出具了交房通知书。由于一直未入住,今年物业通知需补交从2018年至今的车位管理费,但是开发商并未短信,电话或者说明文件通知车位交付,未收到车位交付通知书,请问物业收费合理吗?

河南省-焦作市 其他 2023-06-29 10:40:44
用户:186*****760
律师回复(2)
  • 孙春艳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3-06-29 10:47:18

    你们车位购买合同是怎么签订的,正常如果车位还没有交付给你个人在交付之前的车位管理费应当由开发商来承担。可以把合同发给我看一下,给您详细分析。还想了解哪些问题,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我,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最大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8人

    回复于2023-06-29 11:27:37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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