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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5月4日跟随学校江苏省苏州市进行实习签署合同属于江苏省苏州市7月1日被调到安徽省滁州市分公司进行实习工作于7月2日进行旷工离职应每月工资不够扣除旷工离职的工资扣除三个月¥700合法吗

安徽省-滁州市 劳动争议 2023-07-10 13:01:25
用户:182*****373
律师回复(3)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539人

    回复于2023-07-10 13:02:18

    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57人

    回复于2023-07-10 13:12:11

    如果旷工造成公司损失需要赔偿,但公司应当支付已工作的劳动报酬。。。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72人

    回复于2023-07-10 19:56:56

    你好,不合法,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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