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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合同已经于2021年10月22日到期。(第一个合同)。 现在未续签仍在职。 是不是在22年10月23日就被视为已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十四条最后一段) 如果我现在向公司提出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话。公司不同意签任何合同。他应该赔偿我么? 或者,公司只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我可否以已经存在“无固定期限合同”为由拒绝和他签固定期限合同?这算我不愿意签劳动合同么?

河北省-石家庄市 劳动争议 2023-07-11 00:42:58
用户:157*****370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3-07-11 00:44:04

    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68人

    回复于2023-07-11 19:30:14

    你好,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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