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前台工作,5月24号入职,至今入职51天,目前在职,工作制上12小时休24小时,上班需要打卡,有工装,工作牌,签订合同抬头是劳务合同,但合同内容里涉及本合同的代称为“本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合同中规定甲方按公司制度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并未缴纳,合同并未给乙方一份,且合同有空白条款,有乙方签字,甲方未签字未盖章。 现在想离职,合同上有写提前三十天申请离职,若申请后不满三十天离职需要赔付违约金吗?离职有补偿吗?
河南省-许昌市
劳动争议
2023-07-13 17: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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