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未毕业前在学校那边通过教师公招考试和另外一个市里的某县教育局签订了双方就业协议意向书,其内容为(二、乙方属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学籍档案》投递到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并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交到甲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违约,取消其用资格,并缴纳违约金3000元。若未按规定缴纳违约金,5年内不得参加昭觉县人事考试。)毕业后,自己老家的教编考过了,因为太远了,家里让留在老家,目前已经体检结束。
主要疑虑:想问一下如果不缴纳之前就业协议里写的三干元违约金,除了规定时间内不能报考当地,有其他影响吗?例如我的信誉,和人事档案等。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合同纠纷
2023-07-16 13: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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