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个网店卖家,我上传了一款供货商提供的有版权的产品,供货商有作品登记证书,黔字的。创作完成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未发表,登记时间为2023年1月9日。前段时间收到法院电话,称我这个产品被起诉了,给我拍了几张诉讼书照片,称有人起诉我,证据一是在我这里购买的产品记录。证据二是出示的一份作品登记证书。该证书是苏字的,创作完成时间为2022年9月8日,登记日期2022年10月21日,首次发表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法院说调解一下,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构不构成侵权?如果法院判的话会认为谁的版权证书更有利?
河北省-保定市
知识产权
2023-07-21 17: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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