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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未婚先孕一胎,14年二胎,因为各种因数及家暴结婚证一直没有领到,结果于2016年分开10个月后被男方及父母以要好好过日子从湖南长沙接回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经过一百多天相处,其中家暴三次,(当地派出所有家暴调解档案可以查)。后女方未带一个孩子独自离开,又在女方未知及未同意的情况下独自把二宝送到女方身边抚养,而其男方未曾出现一面及未给一个电话给孩子,又经过这么些年大宝也未能收到其男方一分一毫的照顾请问一下可以申请抚养权归女方吗? 第一,男方在于女方未彻底断绝关系前,于其他女性发生其他特殊行为,及未在两年分居自动解除关系外于另外女性登记结婚生子是否能属于重婚罪。

江苏省-徐州市 婚姻家庭 2023-07-24 02:28:21
用户:153*****551
律师回复(6)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48人

    回复于2023-07-24 05:49:12

    你们不是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谈不上重婚的。抚养费可以起诉解决

  • 梁智斌律师

    月帮助72人

    回复于2023-07-24 07:52:32

    不属于重婚,因为最初也没有领结婚证。你们是同居关系,对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对于抚养费还是可以主张要的。还有不明白的,及时电话咨询我,点我头像一对一给您解答。我是北京律师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21人

    回复于2023-07-24 08:07:12

    您好,不属于重婚。法律上重婚必须有两个婚姻,您没有领结婚证,不是夫妻关系。

  • 孙春艳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3-07-24 08:32:03

    你们没有领证,属于同居关系,自动分开即可,不涉及犯罪。家暴的认定要看警察那边。孩子抚养权你可以争取,同时也能主张抚养费。还想了解哪些问题,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我,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最大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7人

    回复于2023-07-24 11:12:30

    你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72人

    回复于2023-07-24 16:05:17

    你好,需要看是否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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