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未婚先孕一胎,14年二胎,因为各种因数及家暴结婚证一直没有领到,结果于2016年分开10个月后被男方及父母以要好好过日子从湖南长沙接回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经过一百多天相处,其中家暴三次,(当地派出所有家暴调解档案可以查)。后女方未带一个孩子独自离开,又在女方未知及未同意的情况下独自把二宝送到女方身边抚养,而其男方未曾出现一面及未给一个电话给孩子,又经过这么些年大宝也未能收到其男方一分一毫的照顾请问一下可以申请抚养权归女方吗?
第一,男方在于女方未彻底断绝关系前,于其他女性发生其他特殊行为,及未在两年分居自动解除关系外于另外女性登记结婚生子是否能属于重婚罪。
江苏省-徐州市
婚姻家庭
2023-07-24 02: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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