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 养了一只大型犬 然后我朋友出门旅游去了 把狗送去宠物店洗了个澡 然后微信跟宠物店的说寄养一天 明天下飞机过来接狗。已知狗没狗证 但是是养在郊区 所以原则上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其次寄养没有签署对应的条款合同之类的 微信有聊天记录,这种情况下 宠物店的人带狗外出的时候 把宠物店的人咬了,现在受伤的那个人的诉求是需要我朋友承担他一切医疗费用,且事发的时候没有任何监控记录之类的,是在地下车库,但是我觉得 宠物店既然也接了这个活 那在委拖寄养的时间段 它不应该对狗狗的行为及产生的后果负责吗
广东省-广州市
医疗纠纷
2023-07-25 14: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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