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3月18日,我通过淘宝购买了一双鞋。卖家承诺于2023年3月21日前发货,然而在规定日期后,我多次通过阿里旺旺向卖家询问,卖家一直未明确发货时间。最终,卖家提交了虚假的快递单号并进行了虚假发货(我在哈尔滨,卖家提供的物流在广州签收)。目前卖家尚未实际发货,我已提交起诉书到卖家所在地的福建宁德蕉城法院,法院认为:1、平台显示有货但是实际无货的情况有很多,只要能退款,这不足以构成交易欺诈;2、卖家在下订单后第3天表示无货,要求买家退款,无法界定卖家责任。
但是卖家全程态度十分恶劣,请问我应该怎么起诉卖家呢?谢谢!
福建省-宁德市
合同纠纷
2023-07-31 10: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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