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20年3月十五号,我发生交通事故,我得全责,2020年4月17日,对方与对方保险公司签订代偿协议,对方保险公司将款于4月24日赔付对方,之后一直没联系过我,也没跟我确认赔付金额,2023年6月3日写起诉状将我起诉,是否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

河南省-濮阳市 交通事故 2023-07-31 17:19:44
用户:136*****444
律师回复(3)
  • 陈娟娟律师

    月帮助12人

    回复于2023-07-31 17:41:51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为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按照题主所诉如果保险公司在2020年4月24日已经赔偿完毕,则保险公司于2023年6月24日起诉的,则已经过三年诉讼时效。但是如果保险公司中间向题主你主张过,则就没有过。如果题主还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 回复于2023-07-31 17:58:40

    人寿保险以外,保险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6人

    回复于2023-08-01 10:20:06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6*****444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