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8年4月买了一辆牵引车货车,一直在运营,直到2021年9月将我名下的牵引车托付给我亲哥(叶尔江)卖掉,之后我哥找到了一个买主,买主经过试车,谈价,最终决定买下车,可是前期没给首付之类的费用,买主说把车开到家里说过几天给答复,于是我哥答应让买主开回家,等确定后把钱付给我亲哥(叶尔江)直接将车开走了,可是直到现在买主一直没消息,也没把牵引车还给我,打电话无法接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于是决定找到买主后给我赔偿两倍的钱,将让买主得到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行政纠纷
2023-08-04 12: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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