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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朋友叫我当公司法人,说没什么大问题的,并且以我的名义弄了营业执照,我所占的股份为51%。期间我并未参与该公司的任何决策,也没有获得任何收益。今年在银行查征信,发现自己有比一百多万的贷款并且已经逾期,其实是朋友以公司名义贷的款。现在公司欠税欠贷款,签署了一份有法律单位见证的免责协议,我变更法人后,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吗?(股份没办法转移)是不是除了还款,没有别的办法了?

广东省-河源市 公司法律 2023-08-06 00:40:09
用户:180*****779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3-08-06 00:47:49

    有可能要承担责任,还要看具体情节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30人

    回复于2023-08-06 10:12:03

    这是公司的欠款,不是你的欠款。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头.像选择电.话咨询,可以更直接、更方便、更全面解决你的问题。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3人

    回复于2023-08-06 11:52:59

    你好!你担任期间发生的须承担责任。可以向你朋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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