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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居的界定是什么 目前领证一年 各自生活 南方偶尔来探望孩子

福建省-宁德市 婚姻家庭 2023-08-07 10:29:10
用户:135*****927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3-08-07 10:29:59

    分居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导致的分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8人

    回复于2023-08-07 10:34:5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梁智斌律师

    月帮助88人

    回复于2023-08-07 10:52:57

    最高法的认定标准:第一、经济上互不帮助;第二、精神上互不慰藉;第三、生活上互不照顾;第四、身体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具体法律问题点我头像,电话或一对一详询解决。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115人

    回复于2023-08-07 11:50:00

    你好,法律对此并无明文规定,分居即字面含义,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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