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份,我方承包农田土地种植农作物(截止目前才从土地管理部门知道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并在土地上按一定间距顺带种植树木用于防风护土及遮阳作用,并不影响农作物种植,我方也一直都在种植生产农作物。现在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以我方在农田上种植树木破坏了农田为由,要求我方自行清理掉农田上的树木,否则将强行执行清理。目前种植树木及农作物成本已经达150多万。目前这种情况,请问我方该如何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问国家否有出台相关的退林还耕的法律法规?2019是否有这样的退林还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果有,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可以约束以前违法占用耕地的事?请律师麻烦给我讲解,谢谢!
广东省-汕尾市
拆迁安置
2023-08-09 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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