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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元是6层步梯,共有住户12户,建于2002年,其中3户产权人年满80岁。从2021年9月,我们启动申请安装电梯手续。9户住户参与表决,7户同意,1户反对,1户不反对不支持。符合电梯安装二号文件表诀数3分之2,同意4分之3的表决条件。并在小区公示栏和单元门口经过10天公示。社区签字予以同意,各项技术指标也由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出示安装指标合格证,住建委也颁发了施工许可证。但2022年4月开工时,遭遇了一二楼阻碍。我们向成华区法院提出了上诉,并取得了胜诉。一二楼向成都中院上诉,中院法官无视公示期10天,以我们违反业主委员会条例没有百分百通知业主,改判我们不能安装电梯。请问怎么办

四川省-成都市 侵权维权 2023-08-12 22:35:41
用户:139*****997
律师回复(1)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44人

    回复于2023-08-13 11:24:56

    你好,需要取得一致同意,并不是公示即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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