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放学期间 我驾车在学校门口正常通过 一个三年级小孩骑自行车“鬼探头”出现,与我的车相撞 小孩当时站起来除了惊吓 并无任何情况 小孩父母并未在旁 其母亲赶来后 让孩子连忙坐在地上 询问孩子是否有情况并拨打交警电话 后我方带孩子去医院拍片检查 并未有任何不适 并买东西表示安慰 因我方车辆被交警队拖走 我去车管所咨询情况 车管所问我是否已协商好 我说已检查 已安慰 车管所问我 是否赔偿 我认为小孩并未任何情况且第二天正常去上学了 我方无需赔偿 但其母亲要求我方赔偿5000元 我反驳 后由保险公司赔偿3000元 我认为也给我造成了惊吓 造成了损失 3000元赔偿 是否可起诉
山东省-聊城市
交通事故
2023-08-13 16: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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