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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日下午三点四十分左右。我本人骑车一辆电瓶车在直行道路上,经过公交车站台时,那个公交车上有人下车,我就绕开公交车,骑到了机动车道上。公交车很快就往前开追上我了,我想离它远点就往左边偏了一点点,这时候后面有辆电瓶车就从左后侧方撞过来了,撞到了我的车龙头后,两车都倒地了。我骑的速度很慢,自己身体无碍。事故发生后我有点懵,不知道这个情况怎么发生的。他报了交警,找了救护车,进了当地医院,拍片子说是肩膀那里粉碎性骨折了。交警过来现场处理时,他和交警说是我变道了,但是我有否认说我只是往前行驶,交警就说责任判定要等他们查监控的结果。对方现在还在住院。我想知道这种事故责任一般会怎么判定?我怎么保护自己?

江西省-抚州市 交通事故 2023-08-17 08:24:31
用户:189*****486
律师回复(2)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30人

    回复于2023-08-17 08:52:58

    一般是追尾方的责任,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头.像选择电.话咨询,可以更直接、更方便、更全面解决你的问题。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3人

    回复于2023-08-17 11:39:44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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