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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3日14时30分,叶飞驾驶车牌号为粤BD23926的小型客车,沿龙岗区坂田街道吉华路由西往东行驶堇五和大谴交界路口时,叶飞小型客车车身右前方与我驾驶电动自行车相碰撞,我电动车与钟性样小型客车车身左侧相碰撞,造成我1人受伤,叶飞驾驶车辆掉头未观察周边安全,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我是电动车骑机动车道要负次要责任 现在我去检查有跟小骨断裂了,但是没有移位,我保守治疗,医生说要卧床休养吃点药一个月才能下地,因为我的药也不贵,检查费和药加起来才500左右,现在保险公司说只能赔3000后面治疗休养费用,500报销我的医疗费用,我觉得很少,还能索赔多点费用吗?

广东省-深圳市 医疗纠纷 2023-08-17 10:12:49
用户:135*****720
律师回复(1)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7人

    回复于2023-08-17 11:36:48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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