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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骑电动车在路上非机动车道行驶到某处,非机动车道被车和物体堵住无法通行,于是向右刚刚越过非机动车道线借机动车道通行,期间刹车减速速度很慢,结果在借道通行的时候被后方来机动车顶到后轮。该机动车经过时并未明显减速。机动车有划痕,我到地有轻微伤。交警事故认定我为主要责任。请问律师这样责任划分是否合理,该事故是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二项所列情况,机动车未让行借道通行的非机动车,该事故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山东省-淄博市 交通事故 2023-08-17 19:06:26
用户:132*****302
律师回复(2)
  • 刘欢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3-08-17 19:25:55

    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8人

    回复于2023-08-18 12:22:40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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