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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三个孩子,女方两个男方一个,离婚时约定男方支付每月两千元抚养费,但是男方没有给过。 现在男方起诉女方抚养费过高,支付不起。要求降低为一千。法院会支持吗。

山东省-枣庄市 婚姻家庭 2023-08-18 22:46:02
用户:157*****853
律师回复(4)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3人

    回复于2023-08-18 23:50:36

    你好,一般情况是不会支持的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586人

    回复于2023-08-19 08:37:39

    你好,这个要看男方的经济收入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7人

    回复于2023-08-19 11:20:50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11人

    回复于2023-08-19 17:31:29

    你好,抚养费一般跟随实际情况进行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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